这个春节,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
发布时间:2019-0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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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不到一个月,就将迎来2019年春节。不少市民已开始准备年货,您一定要注意,别买烟花爆竹。 天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《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》,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,滨海新区、和平区、河东区、河西区、南开区、河北区、红桥区、东丽区、西青区、津南区、北辰区行政区域内,禁止经营(含储存)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。《办法》出台后,宁河区、蓟州区、宝坻区、武清区、静海区5个区政府也相继下发通告,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